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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顾太太真是太漂亮了。” “顾总和夫人真是郎才女貌,配一脸啊。” “不过,我怎么觉得顾太太看着有些眼熟?” 我身子一僵,差点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认出来了。 但转念一想,错又不在我身上,我有什么好怕的。 此时,站在最外侧的沈云烟勾起嘴角,踩着恨天高,扬着高高的脖颈从众人之中挤了出来。 我太了解沈云烟了,她这个表情很明显是要做坏事。 果不其然,在异口同声的赞美中,沈云烟开口了。 “当然眼熟了,顾夫人当年和沈家订婚的时候,各位应该也有人在场吧!” “当时她可是灰溜溜逃去了国外。” 此话一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身上。 沈云烟见自己出了风头,很是骄傲。 她不紧不慢的喝了口香槟,这才缓缓开口。 “说起来,我还要叫顾夫人一声嫂子呢,当初她和我哥哥定亲定到一半就跑了,原来是去攀了高枝啊!” 今天是修辞的接风宴,我并不想把场面闹的太难看,然而沈云烟却蹬鼻子上脸,将我的隐忍看成了放肆的资本。 “当初柳梓茵毁婚后,便灰溜溜的逃到了国外成了顾家的保姆。” “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竟然当上了顾总的夫人,啧啧,真是豪门花样多啊。” 众人开始议论纷纷。 “天呐,顾夫人竟然是保姆吗?” “听说顾少这次回来还带着一岁多的小少爷,她该不会是保姆上位吧?” “难怪那么神秘……” 我皱眉看着沈云烟,没想到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恶意另能如此大。 曾经发生的一切,我从未找过她的麻烦。 可她却不想放过我。 顾修辞早在沈云烟开口的时候就叫了保安队过来。 他走到我身后,搂住我的腰,凛声道:“看来各位对我夫人的身世都很好奇啊?” “不好意思,让各位失望了。” “我在D国游学时,对茵茵一见钟情。并且在父母的主持下,和她完婚生子,因为茵茵并不想太高调,婚礼只邀请了亲朋好友。” 顾修辞是顾家下一任的继任者,他金口一开,还有谁敢随便乱说,在场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沈云烟还想再开口狡辩,继续她那套毫无依据的“保姆”论,直接被沈希年捂住了嘴, 她挣扎着一把甩开他,“我说的全是真的!” 沈希年怒斥:“你给我闭嘴!” 然后一脸讪笑的看着我,“小茵,对不起,烟儿她不是故意的。” “你知道的,她从小被家里宠坏了……” 我听到沈希年的这话,内心毫无反应。 鮪笺儻倅暒怕沀肏郥亊舓璪隕府熇策 三年前我听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保安队匆匆赶来,顾修辞放下手中的酒杯,对着负责人警告道: “我顾家的宴会,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来的,以后审查严一点。” “带着人滚出去!” 顾家的警卫队没有给他们留情面,直接把人拖了出去,往大街上一摔。 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沈希年和沈云烟被淋成个落汤鸡,还被外面蹲守的记者们拍了个正着。 沈希年艰难的爬起身,指着沈云烟开骂。 “沈云烟,你想死就自己去死,不要拖累沈家!” “我看你是得了失心疯,连顾家都敢惹。” “回家你自己跟爸妈解释去吧!” 然后他捂着脸,将沈云烟一个人留在原地,自己灰溜溜走了。 接风宴结束后,我浑身疲惫。 回家的路上顾修辞便一直给我按摩,帮我放松肌肉。 顾修辞轻声道,“等回去你就泡个澡。” 我点点头,舒服的闭着眼睛。 可一进门,顾修辞的助理便匆匆的赶了过来。 “顾总,不好了,今天的事上热搜了。” “您跟夫人结婚的事,以及夫人之前的那场订婚宴,都被冲上了热搜!”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向顾修辞,我很怕因为以前的事,拖累了顾家的名声。 他安抚的摸了摸我的头,安慰我说没事,然后就去打电话处理热搜的事。 当房间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我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让我痛不欲生的那天。 “这个柳小姐得多不讨人喜欢啊,听说跟沈少是娃娃亲呢,竟然当场逃婚了。” “听说她命硬的很,连父母都被克死了……” “我看沈少是不想娶这么个扫把星进门!” 想起当时,我一个人狼狈的留在台上,那些人的恶意揣测,我不由感觉心脏被人紧紧的抓住,就连呼吸都很困难。 我颤抖着声音对助理说:“让我看一下。” 果然,网友们扒出了我的资料,曾经的往事被重提。 我双手颤抖着翻看着一条条评论,心被狠狠刺痛。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求顾修辞隐婚,因为我知道,事情一旦闹了出来,我的婚姻并不会被祝福。 很快,处理完毕的顾修辞回到房间,轻轻揽进怀里,“宝宝,一切都过去了,你还有老公。” “我已经安排好了,网上不会有人说半个字的。” 没多久,网络上关于我的负面新闻全都消失。 然而,这一晚我睡的并不安稳,我一遍又一遍的梦到三年前七月初七的那天。 众人的嘲笑声在我耳边回荡。 天还没亮,我便睁开了眼。 我立马拿过手机,看今天的新闻。 有人新开了一个帖子,没有提到顾家,而是专门诋毁我。 “柳梓茵,柳家小姐,在国内的时候私生活混乱,面前跟沈家少爷谈恋爱,背地里各种找男模。” “名声臭了以后,灰溜溜逃出了国,居然勾搭上了首富公子!” “听说还是当保姆,趁正牌女友不注意,小三上位的呢。” “要不是抢先把孩子揣上了,就凭她,也配攀上这种金龟婿?” 上面还有许多附图,照片都筛分模糊,但认识我的人都能看出来是我。 可我从未做过这些事。 我的手机被人拿走,“别看了。” 我缓缓的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顾修辞。 哑着声音问他:“你都看到了?” 他强势的将我的头按在他的胸膛,“这个人发了一晚上,删一次她发一次。” “我已经找人查她的IP了,事情很快就能有个结果了。” 一大早,顾修辞的助理便等在了客厅。 看到顾修辞后,他立马上前。 可看到顾修辞身后的我时,他却犹豫了。 我猜到了是网上帖子的事情。 “有什么事说就行,不用瞒着我。” 助理下意识的看向顾修辞,见他点头后,这才出声。 “根据发帖人的IP,找到了他的地址,是沈家。” 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惊讶。 顾修辞没说什么,只是看向了我。 “报警吧,让警察处理。” 警方很速度,很快便抓住了造谣的人。 是沈云烟。 知道真相后,我没有意外,我一直都知道沈云烟没有表面这么单纯。 当初我出国前她来找我谈话,暴露出了本性。 “柳梓茵,被抛弃的滋味怎么样?” “我就是故意跟你抢沈希年的,谁让你过的比我好?” “你从小备受恩宠,我却无父无母。” “不过现在你父母也死了,你还被人唾弃,你比我惨多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有种可怕的猜想,我抬头看向顾修辞。 “老公,沈云烟这么恨我,不惜去坐牢都要毁了我。” “你说,当年我父母的事,会不会不是意外?” 顾修辞找的私家侦探很快带来了消息。 我的第六感果然没错,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沈云烟。 我让顾修辞帮我交给了警方。 可我没想到,先找上我的人会是沈希年。 沈家的事业因为这场风波,一落千丈,他现在更是憔悴不堪,没来往日贵公子的模样。 他看到我后,僵硬的扯扯嘴角。 “小茵……” 我皱眉看着他,等着他下面的话。 “你能不能原谅烟儿?替烟儿出具谅解书?” 我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不可能!” 沈希年一脸的痛苦,“看在我一起长大的份上,你就原谅她吧。” “当时叔叔阿姨的事情是个意外,烟儿肯定不会做出那种事的。” 我没想到在铁证面前,沈希年还在替沈云烟开脱。 “沈希年,当年我们的事,虽然结局不体面,但我还是感激沈家的。” “阿姨在柳家最艰难的时候,依旧选择了我,继续这门婚约,我承她的情。” “但这不代表,我已经原谅了你。你并没有资格替沈云烟求情。” 顾修辞听说我私下和沈希年见面,在去公司的路上又半路赶了回来。 他气冲冲的推门而入。 “沈少如果不想沈家彻底灰飞烟灭的话,就离我老婆远一点!” 沈希年的脸色白了白,祈求地看向我:“小茵,我希望你再考虑考虑。” 顾修辞冷嗤一声,“考虑什么?” “你现在还有心思管沈云烟的事?你倒不如回去看看沈氏的情况?” 下一秒,沈希年的手机提示音响起,只看了一眼他就瞬间变了脸色。 有了新的热搜。 #沈氏集团的养女偷藏公章# #沈氏集团的养女公布沈家秘闻# #沈氏集团的养女疑似杀人# 他点进去一看,沈云烟竟然偷藏公章和文件,将集团机密全都透露给了对家。 沈希年看到后,瞬间慌了。 他不再追着我要谅解书,踉踉跄跄的离开。 很快,沈氏易主,沈家因为沈云烟背上巨额债务。 沈父被气的中风,往后只能躺在床上。 而沈母一夜白头。 在顾修辞的陪伴下,我去看望了沈父沈母。 沈母的神情依旧慈爱,可却比上一次见她苍老了许多。 沈母叹了口气,“小茵,这一切都是报应吧。” 我没有接话。 “你父母在天有灵,看到了希年背叛你了,所以惩罚了沈家。” “云烟的判决很快下来,她这辈子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赎罪,希望你父母在天之灵可以瞑目。 ” 我给了沈母一大笔钱,便离开了医院。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路边有一个熟悉的人影。 是沈希年。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完全没了往日精致的样子。 顾修辞侧头看向我,声音充满醋意,“你要下去看看吗?” 我摇摇头,升起车窗。 沈希年早已跟我没有关系,他现在如何与我无关。 在顾修辞的帮助下,我整合了柳氏剩下的产业,然后彻底将柳氏转移到了国外。 我们出国的这天,沈云烟被判了死刑。 我坐在私人飞机上,怀里抱着我的宝贝。 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我仿佛看到了爸爸妈妈在冲着我微笑。 (全文完) 《燃烬之余》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文案: 世界成了废墟,文明的光辉已然逝去。人类并未灭绝,太阳的余晖仍照耀着世界。一个幸存的拾荒者,行走于灭亡的荒野中,憧憬着遥远的未来。他怀有希望,盼着在这希望枯竭之前,能找到栖息之地,能用双手开辟未来,能在末世的灰烬上建立不朽的丰碑。 小说讨论群qq:298063348,欢迎各位读者光临,谢绝广告哦。 作者自定义标签 冷酷 吸血鬼 孤儿 重生 第1章 朗基努斯 我名叫朗基努斯。 我的父母生前告诉我,他们从某本残存的旧书中读到了这个名,赐给了我,他们准以为这是个好名字。 对此我毫无把握,关于以前的事,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 曾经,世界属于我们,属于人类,一场浩劫让我们几乎灭绝,令恶魔行走于世,它们数量众多,我们无法抗衡。 我读过很多杂书,书中记载了人类曾经的辉煌,我无法从中知道全貌,但那时人类的生活,对如今的我而言,就仿佛神话一般神奇。对照如今,未免让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因为那些并非遥不可及的,当我们行走于陆地上,随处可见过去的那些建筑,纵然它们已荒废,已破败,大多已成了恶魔的巢穴,却仍在告诉我们那些神话,曾经是事实。 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富豪家的小孩,一下子落入了贫穷的底端,我们仍留有过去的记忆,这使得我们的日子显得更加凄凉。 我和许多人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老人说这里成为我们的家园已有数十年,我们应当感恩,像我们这么长寿的人类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死于同类之手。 我们叫村子为无水村,位于地底深处,通过一架电梯出入。村子是以防护核战争的标准制造的地下设施,就像是一个大矿洞,铺着四通八达的钢铁板作为走道,通往各个作为房间的洞窟。 我是村子里的拾荒者,是负责前往外界拾取物资的人,这活很危险,需要很好的体力与脚程,因此我们的地位很高,是村子里的英雄。那些横行于世的恶魔畏惧阳光,在白天,它们藏身不出,睡在最隐蔽的地方,这让我们拾荒的任务相对安全,然而,这仍需要极大的勇气。 除了我们这些拾荒者,其余的村民常年不见天日,若没有村长的允许,不许外出。 拾荒是门技术活,也多半靠运气,很多时候,我们长途跋涉,却捡不回任何食物,即使如此,村民也不会挨饿,我们捡回来的水和食物只是锦上添花,却并非必不可少。 村子里有个培养室,种植着地下特有的甜蘑菇,产量刚好可以支持村子里的人,还有两口井,充满地下水,我们喝井水,并用少许灌溉作物,培养室有着奇特的水流管道,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作物生长,这未免让我们的村子有些名不副实。甜蘑菇对我们而言是不解之谜,可我们也不求尽解,谁也不敢在这些设备头上做自己的研究,万一弄坏了呢? 又或者万一亵渎了神灵呢? ...... 洞外阳光很充足,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背着沉重的物资,走向黝黑的地洞,阳光似瞬间熄灭了。在电梯的防爆门前,我稍稍犹豫,按了开关。 阳光保全了人类,遏制了恶魔,不然,或许我们早已灭亡。但村子里的老人告诫我们,长期暴露在如今的阳光下,会让我们产生变异。 变异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是这变异是否是由于阳光?这不免令人存疑。 电梯旁有个通讯装置,达莉问:“谁在那儿?” 我笑道:“达莉,还能有谁?我一贯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达莉全名达莉亚·奥奇德,是我养父奥奇德的女儿,最开始,我们都叫他奥奇德爵士,以至于忘了他的名字。 达莉说:“好吧,必须确认没有外人跟随你,逼迫你,这都是规矩。” 规矩?弥尔塞从来用不着这规矩。在达莉心目中,弥尔塞与奥奇德是一类人,其余是另一类人。 但弥尔塞已经走了,大小姐,他被剑盾会选中去享福了。现在,我们才是同类,是卑劣的穴居人。 一个监视器屏幕伸向我,我握住屏幕,朝左右晃动,让她确定没有人用枪指着我脑门。达莉这才说:“欢迎回来,朗基。” 我仍想在洞外待一会儿,沐浴这余晖。但他们都在盼着我回来,弥尔塞不在了,我是最好的拾荒者,我每一次都能带回最多的食物,最多的物资。 奥奇德罕见地在电梯口等着,我朝他作揖,说:“父亲。”我是孤儿,他收养了我,教我武艺,他是我的至亲。 奥奇德说:“辛苦了,孩子。” 我抬起头,看着奥奇德,这些年,他变老的迹象十分显著。他也许仍身强力壮,武艺超凡,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他的眼中常忧愁多虑,他的身体似乎也开始衰退。 我说:“我打了一头牛,但没法全背回来,只割了些肉,时间不够了。” 村子里的人由衷地微笑,我听见有孩子说:“有肉吃咯!” 奥奇德说:“所有拾荒者都回来了,今天劳作结束,达莉,你也收工吧。” 达莉从监控室走出,她看了我一眼,点头招呼说:“朗基。” 我不明白她为何对我如此疏远,自从弥尔塞走后,她就一直如此。也许在她心目中,我只是弥尔塞的跟班,我的身份始终是弥尔塞的“朋友”,而不是独立的个体。 我不是弥尔塞的影子,我是最杰出的村民,我的剑术或许比不上弥尔塞,但我外出的收获不比弥尔塞逊色。 奥奇德检查了所有拾荒者带回来的东西,既不显得欣喜,也未显露失望。 他说:“下一次,试着多带些食物与水。” 我们都说:“遵命,爵士。”我们学习剑盾会的礼仪,在正式场合都这么说。 奥奇德命我们解散,却让我留下。我们走入练武大厅,奥奇德说道:“你拿一柄木剑,我们练习对攻。” 我听说过许多关于奥奇德的生平传奇,纵然他抚养我长大,待我视如己出,可在我眼中,他仍然是一位值得崇拜的伟人,他身上永远有挖掘不完的光辉故事。 他并不是在村子里出生的人,而是一位外来者。他是随一个叫剑盾会的组织找到我们这儿的,剑盾会用强大的武力慑服了我们,逼迫我们从此归顺,并许诺如果我们答应,他们将教导我们武艺,并留下驻军,为我们提供保护。 我们别无选择,奥奇德从此留下了,他在剑盾会中受封侯爵,是一位大人物。他的决定让剑盾会的人大感意外,据说,他之所以会留在我们这儿,是因为他爱上了达莉的母亲,并决定追求她。 他为村子立下了很多功劳,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后来,他成了村长。 我躬身道:“是,父亲,还请指教。”随后,我将木剑竖起,放置于身体正前方。 奥奇德朝我走上一步,踏入我的攻击范围,但并不攻击,而是等着我。我朝他脖子横斩过去,但其实这不过是虚招,我用最隐蔽的手法,将横斩变为斜刺。奥奇德轻易看穿了我,他只是一挑,我的长剑几乎脱手。 他说:“你手腕无力,不能只想着骗过敌人,如果你对付的是恶魔,这软绵绵的一剑又有何用?” 我答道:“是,父亲,但我的剑上通常是涂毒的,只要刺出少许血液,就能杀死这些怪物。” 奥奇德叹道:“你太依赖自己变异的体质,这正是你不如弥尔塞的地方。” 弥尔塞,总是弥尔塞,我的义兄弥尔塞,奥奇德真正骄傲的义子,达莉最喜欢的兄长。我和弥尔塞是同时被奥奇德收养的,然而与弥尔塞相比,我相形见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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