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终于能集中精力对付噶尔丹。 沈菡听完后也不知该说什么。 玄烨身为这个国家的皇帝,还是一个一直在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的皇帝,损失掉国土,他比谁都难受。 但局势如此,正如玄烨所说——大局为重。 在这种情况下,以康熙皇帝的智慧,他所做出的决策,已经是当时的最优解了。 噶尔丹彼时实力不足,虽进犯喀尔喀,但并不敢真的与清军发生冲突。 是以在丧失俄国的支持,玄烨遣使斥责后,噶尔丹佯装恭顺,表示自己只是大清的臣属,并无自立之意,并请求贸易,表达善意。 玄烨:“朕虽然知道他不过是虚与委蛇,趁机积蓄力量。但东北的战事刚结束,朕又正在清理内政,在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前,轻启战端,过于草率。” 双方各有考量,勉强维持了两年的平静。 沈菡沉声道:“所以,这次噶尔丹卷土重来,想必不只是征伐喀尔喀蒙古这么简单了……” 玄烨点头:“噶尔丹此人,称得上是个雄主。当年他夺取准部权力时,不过二十八岁,却能一击即中……” 之后噶尔丹在厄鲁特蒙古精治器械,重视耕牧,严明法令,这才有了今日之势。 玄烨面上难得有些踌躇:“说实话,如今他来势汹汹……朕心中不无忐忑。” 这种不安,也只有当着她的面能说一说,在臣子面前,玄烨一向只做胸有成竹之态。 沈菡安慰道:“其实不管是兵力还是粮草,大清与准部相比,都占据绝对优势。噶尔丹二十八岁入主王帐是厉害,但咱们大清的皇帝,夺回权力时不过十六岁,真论起来,又有何可惧?” 玄烨一笑,轻轻捏了她的腮帮子一把:“多少年没听你拍过马屁了,水平见长。” 沈菡笑着给他夹菜:“我可不是拍马屁,都是大实话。” 玄烨轻叹:“是啊,大实话。只是朕现在已经不是十六岁了,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啊……” 沈菡:“可现在的大清,也不是当年那个大清了。” 打仗打的是后勤,大清现在的底盘,可比准部强盛多了,又有何可惧? 玄烨有些怔忪:“是……你说得对。” 大清,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大清了。 他这么多年的兢兢业业,当不会白费。 * 第二天,玄烨便开始了积极的备战。 玄烨与重臣商议:“朕拟兵分三路,开赴漠北土拉河,往探噶尔丹行踪。” 玄烨说完后,众臣都没有贸然开口,目光不自觉地看向明珠和索额图。 明珠与索额图虽只保留了领侍卫内大臣的职衔,但在朝中仍有许多附庸之臣,势力究竟缩减了多少,只能说见仁见智吧。 而逢遇大事,玄烨有时也不得不倚重二人。 ——党魁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实在是两人不管从阅历、才智还是威信,各方面都高出其他朝臣许多。 特别是在军事上,之前平三藩,两人协助玄烨调兵遣将,皆中肯要。每逢战事吃紧,玄烨甚至只与索额图和明珠密议,连诸王将军亦不得闻,可见二人才干。 这次议事,两人也都在列。 …… 第170章 相处 朝臣都看索额图和明珠, 玄烨坐在上面看的一清二楚,但他面色分毫未动,平静地看向二人。 明珠想了想, 上前一步:“不知皇上打算安排何人领军?” 玄烨:“朕仍在考虑,卿有何想法?” 明珠:“依臣之间,理藩院尚书阿尔尼对准部的情况最为熟悉,可深入腹地勘察。” 玄烨点头:“朕也做此想。保险起见, 朕想着让纪尔他布和阿尔尼一起率军西进,往吴尔会河附近细察。”纪尔他布是兵部尚书。 明珠:“万岁圣明。” 群臣连声应和。 玄烨:“那漠西一路便照此安排。喀尔喀那边……让镶蓝旗都统额赫纳去吧, 他蒙语不太行,从理藩院挑个人, 和他一起去。” 最后一路至关重要, 玄烨打算遣一路士兵往谕噶尔丹, 休兵和好——其实就是先礼后兵。 群臣面面相觑, 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 噶尔丹屡次犯边, 明摆着就是有南下的野望。此次卷土重来,可以想见必有一场大战,绝不会因为朝廷的一封谕旨罢兵。 可, 还必须得有人去。 索额图眼珠子转了转:“一等侍卫副都统阿南达通晓蒙文……” ——阿南达早年因吹捧鳌拜受到过严责。 明珠暗骂一句, 马屁精! 玄烨倒不介意这个, 阿南达其人还是有些才干的:“那就这么安排吧。” …… * 夏日炎炎,空气中蒸腾着一股沉闷的热气, 不管是待在屋里还是屋外,都逃不脱大汗淋漓的下场。 但畅春园的夏夜比起外面却要凉爽许多,因为前湖和后湖水汽充盈, 充当着整个园子的天然空调。 湖堤遍植花木,种类繁多, 四季皆有盛景。其中数量最多的当属荷花,烈阳暑天,清荷盛放,宛如清泉入心,沁人心脾。 晚膳过后,沈菡和玄烨沿着清溪书屋附近的水路往湖边遛弯儿消食。 沿途小路狭窄,两人不得不岔开半步前行。 水木山石,曲径通幽。 沈菡看看右前方玄烨的身影,见他的左手在身后背着,忍不住伸手过去…… 玄烨正在打量四周新植的花木,觉得还是略显单调了些,应该再移些牡丹放在左侧的山石附近,如此就更完美了。 走着走着突觉手心一热,掌心正中被挠了两下。 玄烨回头看她:“怎么了?” 沈菡抬头,眨眨眼睛:“想牵着。” 哦,那就牵着。 一只略带薄茧,瘦削却有力的手伸过来,将沈菡温润细白的纤纤素手握在其中,牵着她继续往前走。 沈菡走了两步却觉得这样有些费劲,想了想,向前贴近半步,用左手挽住玄烨的臂弯,头靠在他的肩头,半倚半靠着他往前走。 嗯,这样挂拉着走不用自己费力气,舒服了。 玄烨左半边身子骤沉,好笑地侧头看她:“一身懒骨头。” 他隐约记得当年自己刚认识她的时候,好像也被她的懒散震惊过。那时候连个墨她都懒得磨,帮他干点儿活,没一会儿就要撒娇卖乖,找借口甩手不干。 他原想说说她,但总是被她一搂一抱,往怀里一钻就忘了。 后来也习惯了。 沈菡才不承认自己懒:“是你的胳膊太长了,那样牵着,我总是不自觉地弯腰,好累。” 玄烨的臂展很长,传说中的腕线过裆。看起来倒是孔武有力了,但对沈菡来说,和他牵手挺费腰的。所以她更喜欢一手牵着,一手挽着,半边身子挂在他身上走路。 玄烨一开始刚被她这么‘挂住’的时候,有些不适应——这样时间长了,胳膊挺累的。 他曾试图提提意见,其实散步的时候两人各走各的更解乏…… 结果沈菡听完误会了,以为他并不喜欢和她有这样如同普通情侣一般的亲密举动。 沈菡当时正处在“情感沦陷期”,理智和感情本就在互相厮杀,心境动摇。 这样‘现代’的方式在她心里比这里的男欢女爱要更加亲密。因为这是独属于他们两人的,这世上再没有女人会对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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