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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律师……? 看起来挺斯文的啊…… 怎么在庭审上那么猛……? 工作人员在心里默念一遍,作为法圈从业者,他对于网上的某些关于法律圈的热点还是比较关注的。 上一次,法官被送进去的热点,他也通过私下的了解,了解了一些内容。 没想到…… 竟然会在沙都中院工作中碰到了苏白! “好的……苏律师。” 工作人员打量了苏白一眼以后,连连点头。 法庭上怒怼法官,还把审判员给送进去了…… 这…… 他作为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在心里面默念了一句:牛逼。 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卷宗复制完成,工作人员将卷宗交到了苏白的手里: “你好,这是关于你委托的跳车案的全部卷宗资料。” “好的谢谢……” 苏白客气的回复了一句。 紧接着,将卷宗放进了公文包里。 等到苏白离开以后,工作人员喃喃一句:“这个苏律师,这一次到沙都打官司,也不知道会有多精彩……” “这个案子,不太好打啊……” …… 酒店内。 住宿的安排的是,苏白在308房间。 李雪珍在隔壁的309房间。 而王力和苏白一起住在了同一家酒店内,安排在了315房间。 几个房间的间隔都不是太远。 在从沙都中级法院回到酒店以后。 苏白提醒李雪珍:“老样子,等一下来我房间一趟……” “还是看卷宗吗……?” 小李眨了眨眼睛问了一句。 苏白:??? 不然呢…… “对,还是看卷宗……”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一塌,垂头丧气的点了点脑袋。 一个小时后。 苏白将整理出来的卷宗,让李雪珍进行分类。 李雪珍目光时不时扫过苏白,默默的进行着分类…… 苏白注意到了,全当没看到…… 这个时间点,不得好好学习……?了解了解案子的具体情况? 不能分心! “苏律师……我分类好了……” 李雪珍将已经整理好的卷宗交到了苏白的手里。 苏白在看到以后,揉了揉眉心。 这个案子……就离谱…… 尤其是这个判决书……写的更离谱…… 深呼了一口气以后,苏白让李雪珍稍微的准备一下,去见见当事人。 问问相关的情况。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点头开口。 …… 同堂街道看守所内。 王明轩目前是在这个看守所内进行羁押。 在苏白提交完相关的材料以后,看守所的相关人员很快就申请了律师探视。 两个小时以后。 得到了批准,可以进行探视。 嘶…… 这看守所的效率还挺高,也完全不需要人情世故。 苏白默默点了点头。 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来到了传唤室。 同时相关人员还提示了一句: “律师不得给犯罪人员传递纸条或者是引导犯罪人员修改口供及其他事宜,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会被追究伪证行为。” “好的,我明白。”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这点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都说刑事律师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为什么说是高风险? 因为一个弄不好,就有可能自己进去。 尤其是那些单纯以口供来作为证据的案件。 就比如说那些侵犯案件。 如果不能拿出实际的物证的话,单纯以口供,很容易被翻供。 到时候,委托人来一句:当时是律师教我这么说的。 好家伙…… 就算是没有达到伪证或引导委托人的标准。 那么也会遭受到司法部门的警告或者是暂时停业的处分。 律师职业生涯直接完蛋。 这个提示可以说工作人员善意的提醒了。 “嗯,犯罪人大约还需要20分钟。” 工作人员再次开口,说完,便离开了传唤室。 等待期间。 李雪珍眨了眨眼睛:“苏律师……” “我刚才听到了那个工作人员的提示……觉得挺好的。” “不过……” “苏律师,真的会有律师给委托人塞小纸条或者是让委托人故意说某些话吗?” 李雪珍小脸上写满了好奇。 面对李雪珍的好奇询问,苏白揉了揉眉心,脸是郑重的开口道。 “现在学到第几课了……?” “算了……不管你现在学到了第几课,那么现在我就再教你一课。” “那就是凡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条文为依据,不能以委托人的口供或者是其他主观意向为依据。” “有律师给委托人塞小纸条,或者是告诉他们故意说某些话,这种情况的确会出现。” “这些是违法行为,坚决不能做,但是我刚才跟你说的那几点也不能做。” “因为……” “在某些时候,委托人的口供,是会在庭审上被推翻的,想要以委托人的口供作为证据,这是很难的。” “万一这些口供被推翻了,那么将会陷入一种被动的境地……更有可能会接受调查审查。” “除非这些口供是因为经过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 “明白了吗?” 李雪珍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苏律师,我明白了……” 见到李雪珍认真思考,苏白长舒了一口气。 这年头。 总会有小白律师,听了委托人的“一面之词,一腔热血。 现在反转的事情还少吗? 干庭审的,在法庭上讲话,只能依靠两样东西。 证据! 法律条文的解释! 其他的……就算了…… 弄不好自己都要进去…… 口供和证人这些都必须要有事实依据做支撑的。 很快。 二十分钟的时间过去。 王明轩被相关的工作人员,带进了传唤室。 传唤室内。 王明轩坐在苏白的对面,整个人神情中透着疲惫。 但在见到苏白以后。 眼睛中出现了一丝的光亮。 “你好……” “我是王明轩……请问你是我的委托律师吗?” 苏白笑着开口:“你好,我是你的委托律师苏白。” “负责你这个案子的审理委托。” “这是相关的委托书内容,你可以先看一下,确认没有什么问题以后。” “我会询问你几个问题,还请你如实回答……” “好的……我看过了,这委托书没有什么问题,苏律师,你问吧。” 听到王明轩话。 苏白示意让李雪珍做好笔录,开始了询问。 询问的几点,都是相对比较关键的几点。 同时。 也是一审判决中相对来说比较注重的几点。 “在你行驶驾车的过程中,你有没有想过那名女乘客会进行跳车?” 王明轩没有丝毫的犹豫:“这个肯定是不能的,我当时正在开着车呢,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跳车。” “那好,那下面请你指出来,对于一审判决中,你认为有问题的几点陈述出来,我们会对于你陈述出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王明轩从苏白的手里接过卷宗。 半个小时后。 将自己认为有问题的几点,圈画了出来。 苏白在做好笔录材料和看到卷宗上圈画的内容以后,微微点了点头。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紧接着,带着李雪珍离开了看守所。 等回到酒店以后。 苏白望着摆放在桌子上的材料,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 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准备申请再审,开庭审理了。 苏白揉了揉眉心,将这件事情通知了李雪珍。 李雪珍在得知以后,小脸欣喜,眼睛一亮:“好的苏律师!” 第120章 当庭质问! 王明轩这个案子。 再审是向沙都高级法院申请。 苏白很快就王明轩这个案子中一审判决的问题,提交了相关的材料。 由于这个案件。 本身具有争议性。 再有就是这个案件的本身,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所以在苏白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申请再审以后。 沙都高院方面很快做出来了回应,接受并审理此案。 王明轩二审的申请庭审请求通过。 二审通过以后,法院方面也很快的对于各方发放了传票。 这个案子苏白也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和了解。 王明轩之所以被判的这么重的原因。 一审中给出来的定罪是: 过失致人死亡罪。 并且…… 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没有预见女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过失。 从而判定:重大过失,顶格处罚。 啧…… 这不扯淡嘛…… 在缺乏强有力证据和绝对的法律条文解释的前提下,凭借审判成员和检方控告的主观因素,怎么去判定林秀具有恐慌心里? 再说。 王明轩预见…… 他预见的是什么?是林秀恐慌还是林秀的危险行为……?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这两件事情在刑法上没有完全的因果关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判罚就完全的不合理。 苏白推测,这个一审的审判长可能是名女性。 从女性的角度去出发,来对这起案件进行判定。 导致了王明轩被顶格处罚,直接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而不是从证据和理性的角度出发去考虑这个案子。 等到苏白去查看一审合议庭成员的时候…… 三名女性审判员…… 好吧,的确是女性审判长…… 揉了揉太阳穴。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现在只等二审开庭就好了…… 等一下…… 二审开庭…… 苏白回过神,看了一眼审判人员,还好,审判长是一名男性。 只要不是审判长,从主观上去进行判定的话…… 那么这个案子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 在开庭前夕。 苏白再次询问过夏雪,关于林秀的父母索要百万和解费的事情。 是在法院方面的调解下进行的。 不构成敲诈勒索。 虽然说要的多,但是实际上的性质和郭小军那个案子差不多。 这个案子,只有一个委托,那就是对抗检方的控诉。 …… 时间很快,就到了高院开庭的时间。 等候室内。 苏白和李雪珍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 没过十分钟的时间。 就有工作人员进入等候室,通知苏白和李雪珍进入庭审现场。 …… 庭审上。 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一句:“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唰唰唰。 全体起立。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等待审判长站在审判台上以后。 咚咚咚。 敲响了法槌。 “全体请坐。” 接下来就是核实身份的阶段。 控诉方只有苏白和李雪珍两个人。 而检方则是两名女性公诉律师,分别是许青,吕红梅。 其中吕红梅是作为主公诉律师发言。 苏白记得,一审的时候,吕红梅作为公诉律师,在庭审上,对于王明轩的指控非常的激烈。 都有一种想让王明轩被判死刑的感觉…… 也不知道吕红梅为什么对于男性的敌意这么大…… 可能是婚姻上的主观因素? 苏白摇了摇头,已经开庭,就没有继续想下去。 吕红梅注意到苏白的目光以后,眼神冷淡的扫过一眼。 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那个吕律师的目光好凶啊……” 苏白笑了笑:“不用管她,等一会就凶不起来了。”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点了点头,紧接着把目光放在了吕红梅的身上。 吕红梅:??? …… 咚咚咚! 身份信息核实完毕。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人员信息的身份核实完毕。” 咚! “本案由沙都高级法院代为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以下为本案案由。” “本案为诉讼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决不合理,提出二审,做无罪辩护,案由是否属实……?” “审判长,案由属实。” 咚咚咚! 江河涛敲响法槌,继续开口: “案由属实,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和事实或法律依据,作为庭审补充。”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将自己面前的庭审材料简单的整理过后,缓缓开口: “审判长。”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我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处我方七年有期徒刑,不合理,这判决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侵害了我方的法律权益,我方不服从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嘶…… 苏白的第一句话一出来,庭审现场静了数秒。 不是……你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申请无罪,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你后面这话是什么意思。 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 这话说的……有点大了哈…… 你这就算是先前把审判员送进去了…… 但是也不能当庭说这种话吧……? 审判台上的江河涛眉头微皱,没有说话。 苏白注意到了庭审上的变化,不过不是太在意,他这么说,当然有着自己的打算了…… 这只是为了后面做铺垫而已。 审判长没有喊停。 那么说明这么说问题不大。 苏白继续开口:“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个案子说白了。 委托只有一个。 那就是做无罪辩护。 法律一般在庭审上,会偏袒于死者一方。 这也是做无罪辩护的难点…… 但实际上,如果真的要根据法律的严谨性来说的话,王明轩只有人道主义上的赔偿。 连法律意义上的赔偿,都可以申请判定不存在。 并且。 这人道主义上的赔偿,也还是主要看王明轩的个人意愿。 咚咚咚!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 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现在请检方进行陈述,诉讼申请。” 吕红梅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紧接着声音平淡开口: “审判长,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诉讼申请。” “我方认为,在这起案件当中,王明轩有明显的过错。” “根据案件的整体过程来看。” “王明轩在拉货过程中,偏离航线,并且在预见受害人林秀有跳车行为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进行阻止。” “已经明显的构成了过失犯罪。” “我方认为,一审的判定合理。” 在听到吕红梅的陈述以后,苏白:???? 不是,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什么叫做在预见受害人林秀有跳车的行为,这预见是你自己臆想的吗? 庭审最重要的是什么? 证据! 证据! 还是他妈的证据! 你不表明证据,隔着胡扯呢……? 虚空预见? 苏白举手:“请问检方有能够出示林秀跳车行为,我方当事人王明轩有明显的预见行为吗……?或者说,检方为什么认定我方当事人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陈述完毕。 苏白看向检方席位。 吕红梅在听到苏白的提问的时候,不假思索开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白:???? 这个一审的律师的回答……? 这是一审的公诉律师的话,那么他可要怀疑一审的判决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提起审查监察程序了…… “请检方回答我方正面提出来的问题。” “检方认定我方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通过哪一点来认定的。” “法律上,对于过失犯罪的清晰定义是,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以及过于自信造成的过失致人死亡。” “前者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致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指的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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